宁波市海曙区老龙湾地块开发项目(海曙区HS16-01-29地块)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6334002001]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6年02月13日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老龙湾地块开发项目(海曙区HS16-01-29地块)二期工程施工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吴云 电话:**** |
| 项目概况: |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两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负责委派。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172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595平方米,地上功能提升面积约6000平方米,地下功能提升面积约500平米,设置受理大厅、办公室、餐厅、会商室、备勤室、公共卫生间等功能提升改造; | 标段(包)划分: | A********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老龙湾地块开发项目(海曙区HS16-01-29地块)二期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2,724,724.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两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负责委派。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login)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 | 电话: | **** |
| 信息来源: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 16:5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