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展奥莱购物中心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6年02月13日
幻展奥莱购物中心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幻展奥莱购物中心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356.68万元,招标人为幻展奥莱 购物中心(丰城)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项目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项目位于新城区二期范围内,东面为 金中环商业街,南面是雷焕路,西面是嘉禾苑小区****现状住宅。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323平方米(合30.48亩),建筑 面积约6.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计容面积1.55
万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44%,绿地率20%。其中包含服务型公寓面积1 4767.45平方米,地上商业面积28948.16平方米,地下商业面积6936.1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4.03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9808.26平方米,下沉广场开放空 间面积230平方米,地下坡道64.91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001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 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业
绩要求:近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 或经五方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 化或EPC项目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材料: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签 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原件扫描件(必备)外还须提供施工合同(含设计施工 一体化合同或EPC合同)、施工许可证、部分主要施工图、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 包书的任意两项或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拟投入 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以竣 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合同上面载明的项目经理为 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以与企业施工业绩共享。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 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和 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 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 含开标当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并附本人身份 证原件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明材 料,且执业年限不得超过65周岁。
3.4企业业绩:
3.4.1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 开标当月,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 过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 绩。证明材料: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
(必备)外还须提供施工合同(含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或EPC合同)、施工许可 证、部分主要施工图、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的任意两项或以上材料的原件 扫描件。 3.4.2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近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 开标当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设计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 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业绩(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联 合体业绩的需为联合体方的设计单位)。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含设计施 工一体化合同或EPC合同)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资信 能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法人代表(如是联合体投 标,含联合体成员法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投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 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7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 员不超过2家单位,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 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 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 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内部分工和职责。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转账,需将转
账凭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银行保函应将扫描件做 入投标文件中。 (4)除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外,其余的设计 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一人多岗。 3.8其他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 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
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丰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七、其他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 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采购范围: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 以及建设单位委托采购的:基础建材(地面材料、墙面材料、顶面材料、辅助材料)、设备与设施(卫浴设备、厨房设备、照明设备、机电设备、安防设备)、五金与配件(门窗五金、水暖五金、电工电气、
标准件)、其他材料(软装材料、
定制类产品)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具体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 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个月,施工工期5个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所有要求,符合现行国家 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 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及以 上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采购的设施、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人所
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亚贸广场写字楼B座1178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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