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关于公开遴选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2025年暴雨洪涝灾害损毁修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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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推进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2025年暴雨洪涝灾害损毁修复工程建设,切实筑牢防洪保安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2025年暴雨洪涝灾害损毁修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 |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2025年暴雨洪涝灾害损毁修复工程 |
| 2.项目业主: | 点击登录查看 |
| 3.项目地点: | |
| 4.建设规模: | 《防洪标准》(GB50201 - 2014)的规定,本次设计的防护对象级别为IV等工程,结合韩乌拉沟防洪标准,确定韩乌拉沟防洪设施水毁修复改造按原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 - 2013)对应堤防工程设计规模为5级。 韩乌拉防洪工程堤线布设:修复护坡按原堤线进行维修恢复。本次修复改造总长431m,修复浆砌石护坡431m、铅丝石笼丁坝10m,钢筋砼潜坝166m,坡面冲坑回填整治331.24m²,沟道平整10172m²。本次水毁修复的6处水毁吸毁防洪段工程按原工程的防洪规模标准执行。 |
| 5.工程估算总投资: | 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基建投资。 |
二、代理服务的时间与范围
1.代理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圆满完成全部招标代理工作为止。在此期间,招标代理机构需全力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招标工作顺利推进。
2.代理范围
为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2025年暴雨洪涝灾害损毁修复工程提供全面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而言,需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紧密结合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并且充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开展一系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备案,开展招标程序合法合规;精心编制招标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与标准;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广泛吸引潜在投标人;严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保障招标过程公平公正;认真编制招标情况书面报告,详实记录招标过程;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积极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做好信息统计工作,为项目管理提供数据支持;系统整理归档资料,便于后续查阅与追溯。
3.代理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招标相关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切实维护招标人及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证明
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专业从业人员配备
拥有不少于1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扎实编制招标文件能力以及丰富熟悉组织招标活动经验的专职从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人员学习名单,以及有效证件:2025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连续性缴纳社保的证明、完税证明及社保花名册)
(三)过往相关业绩证明
服务单位需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2月起至今)至少一项承担过水利工程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业绩。按时须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无违纪记录声明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任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五)企业信用核查
近三年(2023年2月至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内被执行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3年2月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七)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报价。
(八)资料整理要求。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进行整理,胶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务必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造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若已入围,亦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开标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公告发布日期为3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起至****止,报价资料请于****16:00前,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并进行现场开标,逾期送达一律拒收。
联系人:张仲蒙,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料
按照申请人资格条件1 - 7条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进行整理,胶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务必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造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若已入围,亦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遴选流程
1.资格审查:项目业主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核查,重点核查申请人的法人资格、业绩、人员、服务方案、信用等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现场告知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参与后续遴选活动的该环境。
2.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实力、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思路、服务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能力、服务承诺等。
3.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确定中选候选人(1 - 3名),并在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举报,若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业主,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确定中选单位: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单位,项目业主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项目业主可依次确定后续候选人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遴选。
5.签订合同: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中选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报名、参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项目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3.本次招募活动全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确保遴选活动在阳光下进行。
4.本公告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若对公告内容有疑问,可在报名期间联系咨询。
5.本公告同时在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发布,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公告。
6.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资格。
7.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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