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柳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六安2026年02月13日
霍山县柳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霍山县柳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山县柳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六安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霍山县柳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六安市霍山县境内
2.6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对衡山镇迎驾厂社区****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挡墙护岸工程总长1.476千米,并重建堤岸交叉建筑物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霍山县****
邮 编:2372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霍山县****
邮 编:237200
项目负责人姓名(受理异议人):潘云峰
电 话:****
11.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11.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11.5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电 话:****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万元,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12.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12.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汇入银行账号:********00296;
12.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12.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2.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12.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3.其他注意事项
13.1投标文件所报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13.2现场人员考勤由业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13.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12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13.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3.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9时00分。
13.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3.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3.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
13.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3.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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