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港沭阳港区贤官码头工程SYG-XGMT-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6年02月13日
宿迁港沭阳港区贤官码头工程****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港沭阳港区贤官码头工程已由宿迁沭阳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宿迁港沭阳港区贤官码头拟建设5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1个、多用途泊位1个、待泊泊位1个,装卸泊位总长度345.8m、待泊泊位总长度129m,设计年通过能力303万吨,其中集装箱年通过能力3万TEU,满足2035年吞吐量发展需求。同时配套建设散货、件杂货和通用堆场等相关辅助设施。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14727.2407万元(其中码头施工约11427.2407万元,综合办公楼等施工约33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监理标段,即****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宿迁港沭阳港区****
2.3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缺陷责任期满终止,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①或②资质(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须具有②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 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以下①和②工程的施工监理:
①****(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码头工程或港口工程施工项目;
②****(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a、①和②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
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①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c、企业业绩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1.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港口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水运工程专业);
②****(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工程建安费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码头工程或港口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2)主要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3.1.5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6年01月或2026年0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3 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3.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
3.8本项目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 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迁市沭阳县名品虞姬城D幢3-1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科技大道浙大网新科技园29幢101室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8002)、****
传 真:****
电子邮箱:****@126.com
监督部门: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 ****
8.其他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4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17时至****9时。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9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
8.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
8.6异议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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