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留置案件看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无锡2026年02月1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留置案件看护服务项目 | ||
| 品目 | 保安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 14:5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平台http:****/ | ||
| 开标时间 | **** 09:30 | ||
| 开标地点 | 万马广场开评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冯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国际社区11栋83-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非 | ||
| 项目概况 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留置案件看护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留置案件看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万元;其中:单价不得超过238元/人/天8小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委托第三方提供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留置案件涉案人员看管(保安)服务工作,并按照采购人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服务内容、规程及标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原件扫描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
方式:苏采云平台
售价:0.00元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