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丽水2026年02月13日
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预备类),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由地方政府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互通位于丽水市****
本项目包括丽水机场互通及互通附属配套工程。丽水机场互通位于丽水机场空港园区,为B型单喇叭互通,与莲都区停车区采用集散道进行复合设置;互通交叉中心桩号为K7+229(G25长深高速运营桩号K2604+404),互通范围为K6+400~K8+500(G25长深高速运营桩号K2603+575~K2605+675);互通区主线长度约2.1km,匝道长度约5.04km,互通顺接规划道路机场路,与规划处州****
本项目主线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新建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m,单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2.5m,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为16.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的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包括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景观设施、智慧高速以及服务设施等]及大型临时设施、连接线、三改工程等附属配套的勘察设计、相关设计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含:
1、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含相关测绘工作)、初步设计、互通范围内路面桥梁检测(如需要)、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设计等)、变更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竣(交)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等全部工作。
2、相关设计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含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施工总体风险评估、文物考古调查、《砂石资源勘查报告》编制、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砂石资源价值评估。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
(2)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4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5)收到发包人指令后9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7)收到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1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14天内对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
(8)根据发包人项目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4天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度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与设计咨询单位有效衔接。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PS(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负责全部设计任务;
(3)联合体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职责分工承揽相应的勘察任务,且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具备的资质相适应;
(4)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
□3.3 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 ****(北京时间,下同)。
5.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5.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6.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8.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9.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政编码:310005
电 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水市****
邮政编码:323000
联 系 人:王强、吴子伟、周钱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水市****
邮 政 编 码:323000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 话:****、****
邮 箱:****@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
备案单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备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