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超临界流体萃取5G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连云港2026年02月12日
超超临界流体萃取 5G 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超超临界流体萃取 5G 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00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建设研发楼、超超临界生产车间、超临界生产车间、酶制剂车间、仓库、中试生产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及配套设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其他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超超临界流体萃取 5G 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超超临界流体萃取 5G 智慧中医药产业园工程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
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
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 5 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
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合同工程造价在 98000
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 14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业绩或设
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备案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规模
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
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
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2.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本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
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 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
程变更金额等)。
4.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
容、时间等须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 (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说明: 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 年内)、法定代表人 (5 年内)、项目经理 (5 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3.7.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1 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等证明材料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4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 招标投标时,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总承包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公布的信息为准。
3.7.6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
3.7.7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发售。1、时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南京市****; 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价格为: 500 元/份, 售后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南京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南京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
2.1.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 建设研发楼、超超临界生产车间、超临界生产车间、酶制剂车间、仓库、中试生产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及配套设施施工。
2.1.3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209160 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 125500 万元、设备控制价为 75000 万元、设计费(含工艺设计)控制价为 660 万元、暂列金额为 8000 万元)。
2.1.4 施工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900 日历天
计划设计、施工开工日期:2026 年 3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8 年 9 月 5 日
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国家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深度的要求且符合当地消防、供电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合格,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执行,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要求,并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设备工艺及技术参数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设计范围:完成红线内设计工作,包括总图、生产工艺设计、建筑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公用工程设计以及管网、道路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海绵城市****
完成红线范围内的生产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服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验收配合服、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
同时负责配合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附属工程的设计并配合建设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
施工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研发楼、超超临界生产车间、超临界生产车间、酶制剂车间、仓库、中试生产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及配套设施施工。
本次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车间、研发楼建筑(含土建、安装、装饰等)、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建筑、装修、结构、电气、给排水、智能化、亮化、暖通、消防(室内外)、门窗、室外附属(包含不限于与道路、景观绿化、车位、围墙、雨污水、智能化、路灯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备案、交付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设备采购及安装范围:设备、材料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制冷设备采购、工艺及公共设备采购安装等的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备案、交付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赵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京市****
联系人: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于鲁名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