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嘉峪关2026年02月12日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二次)(招标项目
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业主
单位为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知识产权代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包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非密中国专利,发
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非密海外专利,以及著作权、商标权等各类型非密知识产权的代
理服务和非密科技成果咨询评价服务。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知识产权代理工作包括乙方代理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2022 年至 2028 年的非密专利、著
作和商标,涵盖申请文件撰写、意见答复、代缴费用等。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包括乙方根据《甘
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甘政办发[2021]118 号)、《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甘科成规[2022]9 号)要求委托《甘肃省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备案名单》
中的机构进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科技成果和专利奖申报咨询、科技成果和科研项目查新工
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
甘肃矿区/甘肃嘉峪关/甘肃金塔产业园。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或累计分签合同总额达到框架协议暂定金额截止(以先到条件为
框架协议结束期限),具体事项服务期限根据分签合同约定期限执行。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满足合同条款及技术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b.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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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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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a.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b.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c.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 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5)人员要求:
a.拟任本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提供证 书复印件),执业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
a.已经列入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在处罚期内的,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 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 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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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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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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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
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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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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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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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平台标段 1 名称):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 予退还。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开户单位:北 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 四 0 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二次)(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 00:00—2026 年 02 月 26 日 00: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 理和科技成果技术评价(二次)采购项目),完成招标文件付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变化的;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03 月 13 日 10 : 00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 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 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 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 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 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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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石福飞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 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 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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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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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辅助进行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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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会议室(会议号开标前将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9.2 |
在我司线上发起供应商准入评价申请后,“中标候选人”需按本采购项目招标文 |
件“其他资料”附表资料清单所示提供相应资料(电子版),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
无条件配合我司完成线上准入评价所需工作。(如因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或资料提供不完整造 成供应商准入评价不合格的,后果由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