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局突出重点聚焦要点勾画2026年政府采购工作路线图
全部类型湖北黄石2026年02月12日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2026年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近期黄石市****
一、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严禁出现“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坚持“应编尽编、不编不采”、“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督促各预算单位编好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将应编入的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采购预算,避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同时,各预算单位于市人大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随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时,同步公开政府采购预算。
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一是随部门预算批复同步公开采购意向,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一揽子公开项目采购意向;二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及时公开合同履约验收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三是所有预算单位将2025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情况和落实执行情况于2026年一季度之前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支持本国产品、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并符合产品节能具体要求以及商品、快递包装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申报项目阶段,填写《黄石市****
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2026-2027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2026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家具和用具货物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市直单位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登陆“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框架协议专区”公开交易过程。
七、做好履约验收工作。要有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可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八、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进度。应结合项目特点和供应商诚信状况,鼓励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支付预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九、严格执行最新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有关要求的通知》《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采购人深入理解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内涵,明确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落实价格评审优惠,规范证明文件提交与审查;将评审劳务报酬、异地评审差旅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完善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报销机制,除集中采购项目外,不得由代理机构及中标供应商支付;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完善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严格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