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中路238号青少年宫1号楼1楼商铺(原金沙药房)一年期承租权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中路238号青少年宫1号楼1楼商铺(原金沙药房)一年期承租权项目)
全部类型湖北荆州2026年02月12日
荆州市****青少年宫1号楼1楼商铺(原金沙药房)一年期承租权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
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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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10.86 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商业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 保证金金额(元) | 9000 ( 0.9 万元)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交易机构: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 出租方 |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租赁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承租后同意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签订正式合同。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4.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
6. 租赁资产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1.租赁资产位于荆州市****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1楼商铺(原金沙药房),租赁面积161.62㎡,租赁期为一年,出租用途为商业,租金按半年收取,现付后用,现为空置状态。
2.承租户享有45天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算在租期内且不收取租金,装修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需缴纳1个月租金的租赁押金,由出租方收取并开具收据,退租后由出租方无息退给承租方。
4.承租方经营业态及装修审批事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和装修审批不能通过的全部责任。
5.本次出租资产按现状进行移交,若出现面积等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61.62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6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租金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按半年支付。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闲置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10.09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