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二)
全部类型江苏徐州2026年02月12日
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二)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采购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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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行业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时0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通过邮箱或现场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63.com或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合格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 14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沛县****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沛采磋 C(2026)XZQJ009 2.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8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及其子公司、江苏汉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限: 签订服务合同后即开展资产评估工作,202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报告须在****前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行业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招标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 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招标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招标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采购的相关内容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后仍可以下载报名表报名,****后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沛县市场监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沛县****
联 系 人: 朱主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沛县****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信息|
|—-|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供应商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备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 社保证明 (4) 纳税证明 (5)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以上文件均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以 PDF 格式发至代理邮箱 (xzq jxmzx@163. com) 或纸质资料送至点击登录查看,
注明供应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