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6年02月11日
八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一、招标条件
本八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八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八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八一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2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8时30分到****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金平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金平县****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