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声明:从即日起,原公告:“湖北秭归抽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将作废,现对原公告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告正文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二局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二级泵站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境内,交通条件便利。 2.2 招标范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100m3/d 套 1 上水库承包商营地 2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150m3/d 套 1 二级泵站区承包商营地 3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400m3/h 套 2 砂石系统 4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600m3/h 套 1 二级泵站洞室 5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200m3/h 套 1 上水库洞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信誉要求: 自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供货厂家和产品不属于因质量原因被政府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情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有实缴注册资本金。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6.3 投标人必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具有实际办公场所,并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17:00分(北京时间)在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http:****。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支付标书费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电汇)方式,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人原因终止招标重新启动招标的,上一次标书费可以延用,转账时备注:湖北抽蓄污水处理设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8.2招标组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艾溪湖三路1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8.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物资装备部 电话:**** 8.4异议受理人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