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位于秦都区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1号楼2单元18层1号办公楼房产招标公告(原标题:咸阳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位于秦都区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1号楼2单元18层1号办公楼房产)
全部类型陕西咸阳2026年02月11日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秦都区****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26.07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09:0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17:00:00 |
| 咨询报名 | 惠杰 ****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 其他事项 | |||
| 标的一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秦都区**** | 标的编号 | ****BA01 |
| 品种 | 实物资产 | 币种 | 人民币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26.07 | 保证金(万元) | 390.00 |
| 标的所在地区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 ||
| 坐落位置 | 位于秦都区**** | 房屋证号 | 陕(2024)咸阳市不动产权第**** |
| 建筑面积 | 1,541.22平方米 | 目前用途 | 办公 |
| 附属设施 | 使用年限(年) | ||
| 已用年限(年) | |||
| 附加信息 | 详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 评估核准(备案)日期 | **** |
| 转让标的账面值(万元) | 1,286.96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326.07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振宇 |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 | 批复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转让(出售)咸阳金方圆广场A座18层办公用房的请示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咸金控发【2025】63号 |
| 批准日期 | **** | ||
| 备注 | |||
| 竞价会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秦都区**** | 竞价类型 | 整体转让 |
| 交易状态 | 挂牌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26.07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资产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2)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3)知晓本次转让资产评估价格不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同意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4)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付清相关交易价款及服务佣金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4、标的资产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权属变更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权属变更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取得交易凭证后,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双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需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限售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政策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6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点击登录查看业务服务费收取办法》 执行详情请咨询项目经理。7.查看标的需提前预约,联系人:魏艳,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并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受让申请书面承诺等相关资料。3、本次转让资产评估价格不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4、其他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90.00 | ||
| 处置方法 | 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西部产权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挂牌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办理报名手续后交纳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代付的予以原路径退回。 4、竞买成功的报名者,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失败的报名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无息退还。 5、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
| 保证事项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意向受让资格审核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将扣除项目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相关服务费用的。 4、在转让方必要的配合下,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5、《点击登录查看网络竞价操作细则》及《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转让方将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优先支付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用、竞价服务费用等服务费用,其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等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赔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转让方有权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再次组织本标的的交易活动。 | ||
| 挂牌公告期 | 20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如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如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
| 项目推荐资料 | 报名资料.zip | ||
报价网站:https://www.xbcq.com/cms/view/catalog/****357?id=36de0718-e713-4c75-a312-48ce15ef9a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