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 ESGSYR-1 | 同时满足: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之一: (1)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钻探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2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载明服务项目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范围和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如提供的为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工作不包括要求的范围和指标的,不予认定。 3、“近5年”是指****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载明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岩溶隧道指穿越碳酸盐岩的隧道。 业绩要求中的“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 是指针对岩溶隧道隧址区范围内的岩溶发育规律、岩溶地下水系统等进行的水文地质专项调查(专项勘察、专项勘察)、水文地质专题研究、水文地质技术咨询等咨询服务。仅承担岩溶隧道勘察工作、地质预报、岩溶或采空区探测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不予认定。 6、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察、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 ESGSYR-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 岩溶专题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 地灾咨询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1)有效的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地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地质(矿产)勘察,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察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察,探矿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岩土钻掘工程专业等专业职称。 5、“近5年”是指****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载明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6、岩溶隧道指穿越碳酸盐岩的隧道。 业绩要求中的“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是指针对岩溶隧道隧址区范围内的岩溶发育规律、岩溶地下水系统等进行的水文地质专项调查(专项勘察、专项勘察)、水文地质专题研究、水文地质技术咨询等咨询服务。仅承担岩溶隧道勘察工作、地质预报、岩溶或采空区探测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不予认定。 7、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察、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 ESGSYR-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注: 1、“近三年”是指****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承担深部岩溶水文、工程地质专题技术咨询服务成果报告编制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 8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 9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10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之一: ①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钻探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2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 11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2)近5年内完成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载明服务项目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范围和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如提供的为联合体业绩,还应同时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工作不包括要求的范围和指标的,不予认定。 (5)“近5年”是指****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载明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岩溶隧道指穿越碳酸盐岩的隧道。业绩要求中的“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 是指针对岩溶隧道隧址区范围内的岩溶发育规律、岩溶地下水系统等进行的水文地质专项调查(专项勘察、专项勘察)、水文地质专题研究、水文地质技术咨询等咨询服务。仅承担岩溶隧道勘察工作、地质预报、岩溶或采空区探测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不予认定. (8)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察、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 | 12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2、岩溶专题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岩溶隧道工程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3、地灾咨询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工作。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1)有效的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地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地质(矿产)勘察,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察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察,探矿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岩土钻掘工程专业等专业职称。 (5)“近5年”是指****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载明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准。 (6)岩溶隧道指穿越碳酸盐岩的隧道。 业绩要求中的“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是指针对岩溶隧道隧址区范围内的岩溶发育规律、岩溶地下水系统等进行的水文地质专项调查(专项勘察、专项勘察)、水文地质专题研究、水文地质技术咨询等咨询服务。仅承担岩溶隧道勘察工作、地质预报、岩溶或采空区探测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水文地质研究咨询服务”,不予认定。 (7)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察、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 | 13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 15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填写了服务期限,且填报的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16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 17 | 投标报价清单 | 对投标报价清单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 | 18 | 投标报价 | 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相应分项限价。 | | 19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件1 沪渝高速恩施大峡谷支线高速公路深部岩溶水文、工程地质和不良工程地质专题技术咨询服务清单 | 序号 | 分项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分项工作内容 及标准 | 分项工作特征 | | 一 | 地质 测量 | 1 | 项 | 包括本项目隧道岩溶关键带剖面测量、隧址区岩溶关键带地面调查、岩溶裂隙测量、遥感地质解译等,并开展资料整理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满足相关标准及专家验收要求。 | ①岩溶关键带剖面测量:主要包括隧道沿线土壤、地层、岩性、构造、地下水点、地表水点等调查。②隧址区**** | | 二 | 地球物理勘探 | 1 | 项 | 通过大功率充电法、微动法、音频大地电磁法等方法开展本项目隧道隧址区深部岩溶发育结构及岩溶管道地球物理勘探和解译,并形成专题报告,满足相关标准及专家验收要求。 | ①大功率充电法(不少于2000点):包括在隧址区范围内,选取卡门、小溪沟地下河系统的落水洞或地下河出口,进行大功率充电,探明不同地下河系统的地下河管道平面分布特征,并在隧洞上方探明穿越隧道的地下河管道的准确平面位置。②微动法(不少于2000点):包括在隧址区内对地下岩层的波速特征进行探测,查明隧址区内尤其是隧道中轴线下方的岩石完整性,分析深部岩溶发育的空间结构特征,推断地下河管道及大型岩溶溶腔的发育位置。③音频大地电磁法(不少于1500点):包括在隧道中轴线及两侧开展深部地层电性结构探测,根据电性结构的分布特征,识别出断层及深部岩溶的发育深度、规模,推断地下河管道及大型岩溶溶腔的发育位置。④井中地质雷达(627m):包括在水文地质钻孔中开展单孔地质雷达探测工作,并对钻孔周边的深部岩溶发育特征进行精细识别。 | | 三 | 水文地质钻探(含相关试验) | 627 | m | 包括水文地质钻探、岩芯采取、岩芯保存、岩芯编录、成井、抽水实验、压水实验、地下水流速流向测试、孔内电视、孔内三维洞穴扫描(如有)等工作,并开展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满足相关标准及专家验收要求。 | ①水文地质钻探(627m):包括钻孔布设与点位选定、施工现场处理、钻孔施工与护壁处理,最大钻探深度不小于300m,终孔孔径不小于Ф130mm,岩芯采取、岩芯保存和岩芯编录等。②抽水实验:包括钻孔预处理、设备选择、抽水实验、数据记录、参数计算等。③压水试验(约50孔段):包括钻孔预处理、设备组装与检查、洗井处理、注水与稳压、数据记录与处理、参数计算等。④孔内电视(约627m):包括钻孔处理、设备准备与安装、探头下放与定位、数据采集与记录、数据处理与分析等。⑤地下水流速流向测试:包括钻孔处理、设备校正、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与验证等。⑥孔内三维洞穴扫描(如有):包括钻孔预处理、设备准备与安装、探头下放与定位、数据采集与记录、数据处理与分析等。 | | 四 | 岩溶地质试验及综合研究 | 1 | 项 | 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气象站建设、自动传输设备安装、示踪试验及样品采集和实验测试等工作。并开展本项目隧道涌水量模型及预测、隧道涌水风险评价等工作,形成可指导本项目隧道设计相关综合研究成果,满足相关标准及专家验收要求。并为本项目隧道施工期间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 ①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不少于1站):包括地下水点调查、监测点选择、监测站建设、监测站运行、移交等。②气象站建设(不少于1站):包括选择合适监测点,进行监测站建设,监测站运行、移交等。③地下水监测自动传输设备(不少于5站):主要用于地下水监测站、气象站及水文地质钻孔的数据自动传输等。④地下水示踪试验(不少于13次):包括示踪地点选择、示踪剂选择、投放与监测、数据分析等。⑤其它相关试验测试:包括调查工作区内主要地表水、地下水的样品采集和样品测试。⑥涌突水风险段划分、涌水量计算及风险评价:按工作方案设计要求完成隧道涌水量模型搭建,包括根据本项目隧道不同段的涌突水风险,综合采用降雨入渗系数法、地下水动力学法等多种技术方法,对隧道进行分段涌突水风险评价以及涌水量预测精细研究,分析不同水文条件下隧道涌突水的风险及可能的涌突水的形式,形成分析报告。⑦其它相关综合研究:根据专家评审要求,开展其它相关综合研究,形成相关分析报告或综合研究报告。⑧三维地质模型及数字化预警平台:包括三维地质模型及数字化预警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维护。⑨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包括为本项目隧道建设施工期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深部岩溶水文相关的重大问题研究、评估,提供咨询服务及专题报告等工作。 | | 五 | 地灾咨询服务工作 | 1 | 项 | 本项目针对沪渝高速恩施大峡谷支线高速公路区**** | ①针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堆积体、危岩体、不稳定斜坡等不良地质体,开展详细的地质调绘,布设钻孔(或多双管钻探)进行取芯勘探,并开展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水文试验等。查明影响路线方案的灾点类型及范围、岩性及分布特征、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 ②运用激光雷达(LiDAR)、倾斜摄影、三维激光扫描等新技术手段,进行岸坡地质环境解译、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及建模。 ③采用高密度电法、微动勘探、孔内电视等手段,辅助探查不良地质体的工程地质条件。 ④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特性分析与成因机制研究,评价现有地质条件及灾变过程。 ⑤结合地质环境、试验成果、工况条件、抽蓄水位变化等综合因素,建立精细化的地质-力学模型,揭示变形机制、失稳模式及范围,判定变形诱发条件,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⑥集成勘察及稳定性评价成果,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影响评价,形成不良地质勘察相关专题报告。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建议线路优选方案。 ⑦配合施工阶段的地灾服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