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中心】南漳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盘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襄阳2026年02月09日
| 南漳县**** | ||||||||||||||||
| 招标编号:****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南漳县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其他:无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路面破损修复、路面刷黑、泊车指示牌、停车位地磁、泊位标线修复及编码改造、视频监控路灯杆以及配建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271个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 5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上级(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 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4)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上级(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 在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或襄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选择相 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见“襄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CA 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办理指南) 。 4.2、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至****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 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 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一经襄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南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发布。南漳县人民政府网(h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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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