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
全部类型河南信阳2026年02月06日
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每年租金 37.58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职业中等 专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位于潢川县三环 路与宁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建筑面积 4370m2 。仅限餐饮和住宿业经营使用(须优先满足学 校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 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餐饮(住宿)经 营所需全部法定许可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 业态)、《特种行业许可证》(住宿业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检查合格意见 书(见 3.1.1)等,且所有证照经营者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完成审批前不得开展经 营活动(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已取得证照供应商可提供原件,原件随响应文件递交,磋 商小组将核查真实性)。
3.1.1 供应商须承诺经营场所通过消防验收或检查,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 检查合格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要求。
3.2 近 3 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食品 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住宿行业治安责任事故,无被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吊销 许可证、停业整顿的情况(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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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请于 2026 年 02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 上均为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潢川县 春申社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 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磋商活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2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每年租金 37.58 万元
5、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点击登录查看烹饪专业实训楼联合办学房产租赁项目位于潢川县 三环路与宁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建筑面积 4370m2 。仅限餐饮和住宿业经营使用(须优先满 足学校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5.2 租赁期限:三年
5.3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 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餐饮(住宿)经 营所需全部法定许可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 业态)、《特种行业许可证》(住宿业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检查合格意见 书(见 3.1.1)等,且所有证照经营者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未完成审批前不得开展经 营活动(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已取得证照供应商可提供原件,原件随响应文件递交,磋 商小组将核查真实性)。
3.1.1 供应商须承诺经营场所通过消防验收或检查,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
检查合格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要求。
3.2 近 3 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食品 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住宿行业治安责任事故,无被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吊销 许可证、停业整顿的情况(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于 2026 年 02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2 月 0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备查,留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潢川县****园 16#楼二单元 301 室)报名,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 限为 5 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郑州市****联系人: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