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星沙片区15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6年02月06日
长沙县星沙片区15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
邀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对长沙县星沙片区15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星沙片区15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2、采购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 1 | C****-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长沙县星沙片区15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 1 | 批 | 277559.25 |
二、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77559.25 元,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2025年11月-2026年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①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市****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6、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7、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根据长沙市****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请至,请于 ****起至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县****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6 年2月6日起至2026 年2月13日 (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 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须承诺在****前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2024〕110号)完成资质重新核定,如若未按时完成或核定未通过,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