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劳务分包招标公告(原标题: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劳务分包)
全部类型云南楚雄2026年02月06日
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劳务分包。
2.2项目地点:禄丰市****
2.3建设内容: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改造现状调节池为预臭氧接触氧化池,新增臭氧发生器1套,新增低温液氧储罐1套,新增外循环冷水塔冷却系统1套,新增活性炭上料提升机1套,新增配套管道长度463.14米;(2)新建污水提升泵1座及配套设施,新建污水管长度761.25米,最大管径DN200。
2.4招标规模: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涉及的所有施工劳务作业内容,招标预算约¥225.00万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劳务作业及施工的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总承包单位施工质量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通过验收。
2.7其他内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即可。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等。
3.4人员配备要求:
3.4.1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该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资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
3.5.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信誉承诺:投标人须提供质量承诺、工期承诺、安全生产承诺、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投标人自行在“楚雄州****
4.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新点标证通”,新点标证通扫码下载地址:https:****。
4.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自行前往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cxygzc.com/)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5.3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投标人可选择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3.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银行:云南楚雄市****
账户:****7012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改造工程(一期)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5.3.2保险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各保险机构办理投标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核验。
5.3.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招标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招标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投标文件开启
6.1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
7.公告发布期限及媒介
7.1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投标人未在6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8.2投标人须缴纳平台使用费500.00元/每标(根据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首页收费标准确定),先缴纳费用核验通过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缴纳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缴纳平台使用费时请备注公司名称。
8.3投标人可通过“新点标证通”扫码登录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时,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楚雄州国资阳光招采平台服务电话:****、****或加QQ群:****进行咨询;新点标证通操作问题,请致电标证通客服电话:****。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楚雄高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楚雄高新区****
联系人:凡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