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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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H2026-Feb02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办案区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146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办案区修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办案区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办案区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本标书售价 500 元, 一经售出, 概不退还。(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每日 9:00 - 11:00, 14:00 - 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 天津市****; (3)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宝坻区****
开标时间: 2026 年 0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宝坻区****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 王科长
电 话: 022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天津市****
联系人: 王蕊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