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路钢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2号厂房招租公告20260205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2月05日
点击登录查看2号厂房招租公告
一、 房屋位置:天津市****
二、 产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 管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 房屋/场地信息及用途:
| 出租区域 | 出租项目 | 出租建筑面积(㎡) | 出租用途 | 月租金底价 |
| 2号厂房 | A1区 | 1347.5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 A2区 | 1553.3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
| B2区 | 1521.6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
| C1区 | 1320.0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
| C2区 | 1521.6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
| D1区 | 1347.5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
| D2区 | 1553.30㎡ | 仓储、加工 | 14.60元/㎡/月 |
1、租赁现状:按现状出租。
2、租赁年限:不超过五年。
3、年递增率:无。
4、租金收缴办法:每十二个月支付一次。
5、保证金收缴办法:承租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6、收缴保障措施: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缴费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承租方拖欠租金达1个月的,除违约金继续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外,我公司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 承租方还应付清所欠租金、违约金,如承租方违约金不足弥补我公司损失的, 承租方还应足额赔偿。
7、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8、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
(1)公示方式:厦门市国资委网站、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9、本公示仅为承租年招租底价低于200万元的单一或合并租赁单元而设。对于年招租底价达到或超过200万元的单一或合并租赁单元,我司将严格遵循国资委相关规定,在依法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另行公开招租。
五、承租条件:
1、 竞租人应具备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律纠纷。
2、 若在招租人过往公开招租中,竞租人有违背公开招租规则,违规拆建租赁物、破坏租赁物,租赁期间不按期缴纳或不缴纳租金、水电费,违反租赁合同等不良记录的或存在各种违法行为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竞租人的竞租资格。
3、 一个竞租人只能提交一份竞租文件。如果竞租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租: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竞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对被市国资委、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对象不予以承租,并将其列入承租客户信用体系负面名单。
5、客户承租后不得转租、转让或其他任何非自用行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