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第三方消防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普洱市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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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医院消防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就医群众、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一家资质齐全、专业过硬、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消防维保服务单位,承担全院消防设施维保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遴选人")
二、遴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第三方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全院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楼、住宿区、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地下车库及所有消防设施所在区域,涵盖全院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三)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
本项目核心服务为全院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故障维修、检测调试及相关消防安全辅助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 1.维保范围: | 涵盖全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排烟系统、水泵、稳压泵、泵体控制柜等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所有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正常有效运行。 |
| 2.维保标准: |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定期开展巡检、维保、检测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巡检,每季度开展1次重点设备深度保养,每年完成1次全系统联动检测,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杜绝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维保记录规范完整,按月、按季度、按年度提交维保报告,配合遴选人完成消防部门备案、检查等相关工作。 |
| 3.故障处置: | 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接到遴选人消防设施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无法在24小时内修复的,需立即书面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方案及恢复期限,同步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 4.辅助服务: | 配合遴选人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每年至少配合开展1-2次),配合接受各级消防部门的检查、督查,及时提供相关 |
(四)入围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医院可根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符合要求的期满方可续签。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与遴选:
(一)法人资格:
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须涵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专业资质:
响应人须具备国家或地方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别),资质等级符合项目需求,且在有效期内;拟派现场维保团队人员须持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团队负责人须具备3年及以上消防维保从业经验,拟派人员须与响应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三)信用要求:
响应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及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及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四)业绩要求:
响应人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须具有至少2个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优先)或大型公共建筑消防维保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主评价证明(可选择性提供),原件备查;无相关业绩的,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五)其他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保障维保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承诺严格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服从遴选人统一管理,配合遴选人完成各项消防安全相关工作;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否则遴选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遴选文件获取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00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报名),响应人需派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遴选人指定地点报名,经遴选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遴选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拟派团队人员身份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
近3年内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业主评价证明,可选);
信用承诺及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遴选文件获取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三楼总务科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遴选文件不收取费用,响应人报名后,不得无故放弃参与遴选,若确需放弃,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遴选人;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资料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获取遴选文件,不得参与遴选。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遴选文件开启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总务科办公室;
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按遴选文件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遴选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逾期将不再开启;
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小会议室;
相关要求: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场参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遴选人将按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并进行评审。
六、遴选评审
(一)遴选人将成立专门的遴选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第三方专家组
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响应人资质、专业能力、业绩情况、维保方案、报价合理性、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遴选文件;
(三)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推荐排名前X名的响应人为入围候选人,并在医院官网(或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公示及确定中选人
(一)公示期间,若对入围候选人有异议,异议人需以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遴选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不予受理;
(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遴选人确定排名
第一的入围候选人为中选人,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
不符合中选条件,遴选人可依次确定后续候选人,或重新组
织遴选;
(三)中选人确定后,遴选人将与中选人签订正式服务
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考核要求、违约责任
等相关内容。
八、其他事项
(一)响应人应自行对医院现场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勘
察,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勘察费用由响应人自行
承担,遴选人不对响应人勘察结果承担责任;
(二)响应人参与本次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报名、编制响应文件、勘察、交通、评审等费用),
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遴选人不承担任
何费用;
(三)中选人签订合同后,需按遴选文件及合同要求开
展维保服务,若出现违约行为,遴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
究其违约责任,并将其列入我院不良合作名单;
(四)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违法
分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遴选人有权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
格;
(五)遴选人不向未中选单位解释未中选原因,未中选
单位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普洱市****
联系人:周师
联系电话:08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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