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路拦水闸项目安全鉴定服务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德阳2026年02月05日
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
按照《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 号)规定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1〕123 号)要求,为确保金沙江路拦水闸运行安全,拟选取一家安全鉴定单位。本次采购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1、项目名称:金沙江路拦水闸项目安全鉴定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建设地点:德阳市****
4、建设规模:闸长约 250 米,由 13 孔 16 米×6.5 米拦河闸及附属结构组成。
5、采购范围及内容:对金沙江路拦水闸开展全面的安全鉴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安全综合评价,并最终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水闸安全评价报告》和《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审查。
6、时间要求:60 日历天。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等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为水利部认定的、可承担大型水闸安全评价任务的水利科研院(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本人投标则不须提供);
5、承诺函;(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完整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函。
四、竞选方式及最高限价
1、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2、此次比选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本次项目比选以26万元作为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技术工作费、成果性文件编制及审查费、各种管理费、风险、利润、增值税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安全鉴定服务的全部费用)。若报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按无效处理。
五、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文件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jkq.deyang.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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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上午 9:30 - 10: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料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供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2、比选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上午 10:00。
(注:本次比选不需报名,只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范围内提交响应文件即可。)
3、比选地点:德阳市****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德阳市****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8 - ****
联系电话:0838 - 230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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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1 | 定义 | 1、“采购人”系指点击登录查看。 2、“供应商”系指参与比选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独立法人单位。 |
| 2 | 安全鉴定服务费结算方式 | 安全鉴定服务费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
| 3 | 响应文件的要求 |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所有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使其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比选资格将被评审小组否决。 |
| 4 | 比选说明 | 适用范围: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中所叙述的项目;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 5 | 合格供应商 |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不属于点击登录查看黑名单供应商。 |
| 6 | 比选费用 |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 |
| 7 | 比选文件咨询、比选结果咨询 |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8 - **** (法定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8:00) |
| 8 | 合同分包 | $\boxed{√}$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square$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 |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__。 |
||
| 9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 10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 ||
| 11 | 知识产权 | 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 除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 12 | 无效文件 | 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若项目不要求提供除外); (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 (3)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的规定签署; (4)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5)供应商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及比选事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比选响应文件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2)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比选; (3)供应商串通报价; (4)供应商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
| 13 | 评审、成交 | 1、评审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评审小组,其成员由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比选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审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程序: (1)形式评审; (2)资格评审; (3)响应性评审:本次比选采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分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比选结果不作解释。 (5)如出现供应商全部落标、串通报价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评标,评审小组将会停止评审,采购人另行采购。如果评审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或评审小组的要求,采购不能成交。 4、中选通知书 评审结束并确定成交结果3日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 |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中选通知书》。 5、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6、问题澄清 (1)评审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审小组认为该供应商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审小组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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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低于成本评审 | 1.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可先提供扫描件)。 3.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 15 | 其他 | 1.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选文件不再做调整。 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供应商自行现场实地踏勘(自行承担踏勘及其引起的一切风险),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中标后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不得以没有完全了解工程情况为借口,向委托人提出额外的工期、费用增加要求。 |
| 16 | 付款方式及节点 | 1.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20%; 2.编制完成鉴定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签字、盖章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文件密封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文件份数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提交时间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报价唯一性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其投标予以否决。 |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信用记录等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其他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其投标予以否决。 |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范围及内容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服务质量及期限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企业业绩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技术方案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 …… | …… |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 | 20分 | 1. 项目负责人1人(5分):具有水利类高级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的加2分,本项最高5分。 |
| 10 |
| 标准 | ||
|---|---|---|
| 2. 水工专业负责人 1 人(4 分): 具有水利类高级职称得 3 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加 1 分,本项最高 4 分。 3.其他专业负责人 4 人(8 分): 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金属结构、机电、管理、工程测量、电气中任一专业的高级职称,同一专业仅计一次得分,即投标人提供一个满足不重复的专业得 2 分,本项最高 8 分。 4.其他人员 3 人(3 分): 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本项最高 3 分。 注: 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2.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10 分 业绩(10 分):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具有 1 项成功完成的大型水闸安全鉴定业绩得 5 分,最高 10 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审查或鉴定意见,以审查或鉴定意见时间为准。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是否为大型水闸,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 3 | 方案 | 30 分 1、对安全鉴定的服务工作是否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 - 4 分),良得(3.9 - 3 分),一般得(2.9 - 2 分),差得(1.9 - 0.1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对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设置是否合理及具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 - 4 分),良得(3.9 - 3 分),一般得(2.9 - 2 分),差得(1.9 - 0.1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3、对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及具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 - 4 分),良得(3.9 - 3 分),一般得(2.9 - 2 分),差得(1.9 - 0.1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4、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是否合理及具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 - 4 分),良得(3.9 - 3 分),一般得(2.9 - 2 分),差得(1.9 - 0.1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5、对质量保障措施的综合评价打分,优得(5 - 4 分),良得(3.9 - 3 分),一般得(2.9 - 2 分),差得(1.9 - 0.1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6、服务承诺: 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性及服务其他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 - 4 分),良得(3.9 - 3 分),一般得(2.9 - 2 分),差得(1.9 - 0.1 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 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40 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 分;每低 1%扣 0.5 分。 注: 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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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1
## 工商营业执照
13
# 格式2
## 资质证书
14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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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比选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采购、报价、商务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投标人单位最近至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开标时间上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即:至少2025年8月-2026年1月;或2025年7月-2025年12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2、若法人本人投标则不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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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5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次比选要求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8、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等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完整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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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拟担任本项目职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资格证书 | 备注 |
|---|---|---|---|---|---|---|---|
| 1 | |||||||
| 2 | |||||||
| … |
注: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明、开标时间前近半年社保证明(从开标时间上月起算,往前推至少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即:至少2025年8月-2026年1月或2025年7月-2025年12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
19
20
格式9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