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邻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提质及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6年02月0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1.将“大型勾臂转运车、18方压缩式垃圾车、6方压缩式垃圾车、新能源12方洒水车、中型洗扫车”中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是”更正为“否”。
2.将“大件垃圾收运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7)条“燃油种类及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更正为“燃油种类及排放标准:汽油、国六排放标准”。
3.将“大型勾臂转运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2)条“发电机功率(kw):≥210”更正为“发动机功率(kw):≥210”。
4.将“新能源12方洒水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2)条“整备质量(kg):≤7250”更正为“整备质量(kg):≥7250”;第(7)条“电池容量(kwh):200(±10)”更正为“电池容量(kwh):≥190”;第(11)条“接近角/离去角(°):≥19/10”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14/10”。
5.将“中型洗扫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2)条“整备质量(kg):≤7500”更正为“整备质量(kg):≥7400”;第(3)条“额定载质量(kg):≤4300”更正为“额定载质量(kg):≥4300”;第(5)条“外形尺寸(长×宽×高)(m m):≥7050×2200×2800”更正为“外形尺寸(长×宽×高)(m m):≥7050×2200×2600”;第(8)条“接近角/离去角(°):≤21/11”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17/11”。
6.第3.3.2商务要求交货时间: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一、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二、采购监督机构:广安市邻水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邻水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方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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