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6年02月03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
一、申报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的培训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二)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能遴选合适的培育对象,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违法、失信、重大负面舆情和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接受县****
(六)近三年存在培训不达标、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不具备申报资格。申报机构应通过综合评估的方式,根据培育任务完成质量、服务效能等客观指标择优确定。
二、申报材料
培训机构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书面申请、申报表,办学资质文件(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教学和实训创业孵化、技能操作者考核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主要教学实训和技能操作考核设施用具设备清单、(专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聘用合同、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近年开展培训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县****
四、遴选程序
(一)报送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植保楼三楼305室科教股报名,并如实提供上述材料。
(二)审查核实。县****
(三)择优遴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县****
(四)公示备案。点击登录查看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鹤峰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州备案。
联系人:胡星 联系电话:****
附件:2026年鹤峰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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