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同时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www.daee.cn)和中拍平台网站(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详见《点击登录查看报名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10%。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拒付交易服务费等。已经委派相关人员按时参与现场踏勘活动,已经对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包括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已经对转让方现场讲解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悉并表示同意,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选择参与本次标的资产的受让。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5)点击登录查看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纳完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交接单并办理提货相关手续。
(7)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提货,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在负责保管。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后的30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交割清运出场。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
(8)同意对于满足装车条件的标的资产,不得现场动火拆解,整体装车。对于无法满足装车条件的标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与转让方协商确定拆解方案后再进行拆解,满足条件后装车,受让方要充分考虑此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接受。
(9)本项目标的资产处置范围以现场踏勘时实际为准,资产清运期间,不能挑拣标的资产,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按顺序交割清运。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涉及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和其他公害,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部门相关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和其他公害的管理规定,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11)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点击登录查看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12)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结束时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受让方将标的资产运离转让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13)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受让方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4)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5)承诺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石油系统或转让方资源库内未被列入违规企业名单(黑名单)。如情况与承诺不符,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认可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7、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点击登录查看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点击登录查看有权按照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