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机场集团进近灯光系统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6年01月30日
吉林机场集团进近灯光系统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0748 - 2644CA2003DJ)
一、内容:
比选公告
吉林机场集团进近灯光系统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1.比选条件
吉林机场集团进近灯光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复,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机场集团进近灯光系统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2.2项目编号:0748 - 2644CA2003DJ
2.3比选范围:完成吉林机场集团进近灯光系统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报规报建配合(提供规划文本、条件图等)、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含驻场技术服务、设计图纸变更),配合有关单位组织的设计审查,施工招标的技术要求配合编制、配合本工程施工招标、配合招标过程中的答疑回复,工程验收及结算。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送审稿,评审会后,评审意见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服务期至工程整体行业验收合格且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中涉及的设计手续之日。
2.5项目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通化机场、延吉机场
2.6项目预算:44.34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民航专业工程设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及对应成果文件复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的"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及设计能力抽查"页面中未被标注为"不达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未提交或证书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的"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及设计能力抽查"页面中被标注为"不达标"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隶属本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6 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7 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8 供应商****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9 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17: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asc.com.cn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温女士****。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业绩;
③按资格要求 3.3、3.4 条款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证书及承诺函(如有);
④按资格要求 3.8 条款提供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 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公司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银行账号:****0832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 -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董宇豪
联系方式:024 - ****
电子信箱:****@casc.com.cn
8、其他
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延期开标:2026 - 02 - 10 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刘刚
电话: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 李音佳、董宇豪
电话: 024 - ****
电子邮件:****@cas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音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