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殷巷复建房(经济适用房)五期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6年01月29日
【信息发布时间:**** 16:12】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2.00 分 技术响应:20.00 分 商务响应:3.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7.5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2.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5.00) | 质量指标、使用寿命、节能情况等综合评定,共5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 5.00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15.00) | 投标设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15分。请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作出响应,若有偏离,请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注明具体偏离情形,每一个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15.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信用因素 (0~3.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3分,其中AAA级及以上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3.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1 (0~5.00)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等)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售后服务2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故障维修方案以及应急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没有不得分。 | 2.00 | ||
| 人员培训方案 (0~3.00)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人员培训等综合评定。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调试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试、验收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0~5.00) | 自****(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64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的得5分,满分5分,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备注: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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