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税务局博厚所综合办公楼一、二层整体招租
全部类型海南临高县2026年01月29日
| 项目 名称 | 临高县税务局博厚所综合办公楼一、二层整体招租 | |||||||
| 项目 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 坐落 | 临高县****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挂牌底价 (元/月) | ||||
| 1 | 临高县税务局博厚所综合办公楼一、二层整体招租 | 358.19 | 2000 | 3005.00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2年 2、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装修 期限 | 30天(含在合同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首年月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总额 | |||||
| 标的 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房屋现状 | 1、招租标的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区域内有乡村巴士途经,有52路公交车通过,交通便利;周边1公里范围内配备农贸市**** 2、招租标的为一栋两层的办公楼,建成时间为2002年,混合结构,外立面条形瓷砖,木板门,铝合金玻璃窗,防盗网封闭;室内部分地面为30cmX30cm的地板砖,部分为水泥地面,内墙、天棚均为涂料。现状一层分隔为3间,其中两间为1房1厅1厨1卫生间,一间为1房1厅2卫生间。二层无独立楼梯,与另一栋办公楼共用楼梯,现分隔为三间,其中两间为2房1厅,1间为1房1厅1卫生间。 3、标的详情见《房地产咨询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
| 租赁 用途 |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明火、有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从事违法行为活动等一切违法项目。 |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招租标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尚未办理房产证,亦无相关报建资料。 2、招租标的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 | |||||||
| 咨询报告 情况 | 评估价 | 3005元/月 | ||||||
| 咨询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诚港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M 注册地:临高县**** 法定代表人:曾弘 经济类型:机关 |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对外出租闲置办公用房的批复(琼税函〔2025〕201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提供的书面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标的交付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
| 标的 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点击登录查看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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