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医院养护院四楼(含安宁病房)物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安顺2026年01月28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我院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养护楼四楼(含安宁病房)物资采购。
(2)项目地址: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养护院内。
(3)采购需求及预算限价:详见附件2(报价包含税费、运费、安装费等;本次采购预算总价不超过21万元)。
3、公告日期:****—30日
4、供货期限:接到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
5、付款方式:本项目所有物资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无质量问题,中标人依据招标人实际签收的货物数量、货物合同单价等开具国家正规发票,招标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磋商日期及地点:****(星期二)15:00,点击登录查看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所供物资的销售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采购要求
1、供货商应保证提供货物是全新、原厂生产,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环保、安全标准,满足采购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以及养护院环境的特殊使用要求,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2、供货商提供货物应为对人体无毒、无害,符合制造厂商出厂要求的可正常使用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3、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缺陷不能正常使用的,供货商应予以免费更换新货物,如货物发生损坏或故障,供货商应予以免费维修至正常使用。
4、供货商供货时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品牌型号等要求供应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交货验收时,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由供货商负责更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并于当日内书面通知院方,确认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院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货物的,院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所有供货不得分包和转包,且以收货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18:00)前发送下列资料报名(均需盖公章):
1、报名表(附件1);
2、第二条所规定的各项资料。
通过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逾期报名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参加评审时需提交评审资料正本壹份(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查看)。
3、若投标代表不是公司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售后服务承诺。
6、谈判文件(格式自拟),含报价单(需签字盖章)。
(报价说明:根据国家养老机构标准及安宁疗护服务特殊需求等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税费、运输、搬运、安装等供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供应商得分满分为100分(投标报价分占70分、样品分占30分)。供应商评审时,如未提供样品,则需提供样品技术参数、图片(彩打)及规格清单等,否则样品分为0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彭老师
联系电话:**** ****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院内采购报名表(须加盖公章)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参与采购项目 | 是否具备资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点击登录查看养护院四楼(含安宁病房)物资采购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