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春季绿化工程询比价
发布时间:**** 09:15:26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 13:00:00
咨询截止时间:**** 16:00:00
价格开启时间:**** 13: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可从事本项目; 2.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4.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5.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泾阳公司2026年春季绿化工程 | 专业施工 | | 1.000 | EA | 电汇或承兑汇票 | 泾阳公司 | |
收货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
┃详情描述
| 一、项目名称:2026年春季绿化工程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述:2026年春季绿化工程,紧扣双碳目标与生态提质要求,对厂前区**** (二)施工要求: 核心原则:抢抓春植窗口期、严控苗木存活关、落实生态硬标准,全流程按规范执行,保障绿化质量与后期长势 1.前期准备要求 土壤改良:种植土需达标(PH5.5-7.5,有机质≥25g/kg,容重≤1.25g/cm3) 苗木选型: 乔木胸径、冠幅负偏差≤2mm/3%,胸径≥15cm乔木原生冠幅保留≥70%,严禁截头树进场。场地整理:绿地设0.3-0.5%排水坡,无积水死角;种植坑直径比土球大30-50cm,深度超土球20cm,坑底铺15cm腐熟有机肥。 2.苗木起运种植要求 起苗:草绳紧密包扎土球,裸根苗蘸生根泥浆保湿,当天起苗当天种植。 种植:乔木定植垂直度偏差≤5°,土球顶部覆土3-5cm,回填土分层夯实;胸径≥10cm乔木设三角支撑(1.5-2m高,软布包树干防损伤);灌木株距符合设计,地被草皮无空鼓,播撒类均匀覆盖薄土。 浇水:定植后浇透定根水(加生根剂),1周内每日浇水,后期每周1-2次,保持土壤湿润不积水。 3.环保要求:施工中及时清理枯枝垃圾,避免扬尘;不破坏周边原生植被,有机肥规范堆放处置。 (三)验收标准: 1.苗木进场验收:抽检10%株量,乔木土球完整度≥95%、灌木根系无盘根、草坪杂草率≤1%,不合格加倍复检,仍不通过整车退场。 2.种植工序验收:种植深度、支撑牢固度、排水坡度符合要求,乔木无倾斜、树皮无破损。 3.成活率:乔木/灌木≥98%,重点区域≥98%;草坪覆盖率≥98%。 4.景观效果:达到预期提升改造效果。 5.苗木规格:乔木胸径、冠幅,灌木高度、密度均符合设计,无病弱苗、枯死苗。 6.配套设施:灌溉、排水系统运行正常,无漏水、积水;支撑安装规范,安全稳固。 7.外观整洁:完工24h内清理所有施工垃圾,树盘规整,无裸露黄土。 8.养护到位:苗木无明显病虫害,修剪合理,保留自然冠形。 (四)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后,质保期1年,期间提供免费养护;质保期内苗木死亡,及时完成补植(规格不低于原标准)。 三、项目建设地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厂区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署日起 30 日历日 五、项目拦标价: 9.54万元(含税) 六、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三)具有合格的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可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要求; (四)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或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 (五)近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注意:入围审核要求(以下要求资料均须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审核)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可从事本项目; 2.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4.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5.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报告。 八、付款要求 电汇或承兑汇票 九、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报价最高限价是人民币¥95400.00元(含税)(大写:玖万伍仟肆佰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询比价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将予以拒绝投标。 3.开标网站/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 (三)签字盖章要求: 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签字盖章必须为真实有效的签字(或盖章)、加盖鲜章,投标文件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扫描件须使用彩色扫描,使用其他形式的签字、盖章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以及超过招标工期要求的; 5.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2.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3.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 2.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但未造成损失的。 3.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 5.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 6.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7.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采购过程效率降低,但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经公司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损失的。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工程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合同约定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5.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的。 7.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作出说明,对采购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8.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 9.供应商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不大的。 10.在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一个季度内,供应商在确定中标或中选结果前累计弃标 3 次及以上并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1.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拒不整改的。 13.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4.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15.因工程、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 16.其他经公司认定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 3.在投标或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4.不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纪律,在开标、评标(评选)现场无理取闹,破坏招投标秩序的。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6.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供应商,经采购人、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后予以驳回的。 7.不按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邀请函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 8.供应商中标或中选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9.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10.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1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4.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5.因产品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6.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造成不利影响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标红色为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并与严重这一条合并) 17.以虚假进度及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货款或结算款项的。 18.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9.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0.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1.出现质量事故、环保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的。 22.以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影响的。 23.以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或正当利益的。 24.经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判断为黑名单的。 25.非法获取、泄露或不当使用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未公开信息。 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集团经评估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十一、廉政条款 投标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方人员参加由投标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采购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中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二、探勘现场及业务咨询 (一)踏勘时间:****10时,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勘踏现场以现场照片及签到表为证(踏勘现场人员需提供招标单位要求符合的公司相关资质及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不现场踏勘视为掌握现场情况。 (二)踏勘地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三)踏勘现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十三、人员保险 投标人应当缴纳工伤保险,或赔付限额不低于12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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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先生(业务咨询) / ****
鲍先生(询比价组织)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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