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大连北市集团万盛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19处不动产和2处地上停车场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大连2026年01月27日
| 项目名称 | 大连市**** | ||
|---|---|---|---|
| 项目公告号 | **** | 农村产权类型 | 其他 |
| 流转方式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 挂牌时间 | **** 至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项目坐落 | |||
| 标的类型 | 标的物数量 | 17871.37 | |
| 所有权性质 | 权属分类 | ||
| 挂牌方式 | 总价挂牌 | ||
| 挂牌总价 | 元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 | ||
| 加价幅度 | 元/次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
| 延牌规则 | |||
| 履约保证金 | **** 元 | 履约保证金说明 | 履约保证金****元,受让方单独交至转出方指定账户,用于固定资产人为损坏,物品丢失以及合同违约,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同时一次性足额缴清。承租期满一个完整年度后,转出方无息返还受让方3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第二个完整年度后,转出方无息返还受让方3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第三个完整年度后,转出方无息返还受让方**** 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无争议(若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争议,该部分履约保证金待争议依法解决并确认双方权责后)后,由转出方按确认结果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若有抵扣,扣除相应款项后返还余额)。 |
| 流转期限 | ****~ **** | ||
| 特别提示 | 流转起始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可能与公告时日期存在差异;如转出方经依法决策同意据实顺延流转期限,则终止日期以据实顺延后日期为准。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是否场内结算 | 场外结算 | ||
| 流转用途 | |||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 **** |
| 流转特别情况说明 | 标的实际情况以现场勘察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现场,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流转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一、标的及范围 1.1 标的物为指定房屋、仓库及两处停车场地,共计21处。因标的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标的物具体范围以现场展示内容为准,公示信息中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若公示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受让方不得据此要求减付租金或其他费用。 二、费用承担 2.1 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因使用标的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光纤费、取暖费等全部使用性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按时足额缴纳。 2.2 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房屋、仓库及停车场地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缴纳标准及方式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三、房屋使用及维修责任 3.1 合同期内,受让方应保障房屋水、电等附属设施正常使用且安全(供应单位原因导致停供的除外);因受让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等自身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人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2 受让方负责房屋本体、装修附属设施及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因未尽维修义务造成损害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 受让方应合理使用标的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需按转出方要求及时修复或赔偿;房屋内易耗品(如灯具等)的更换、添置,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消防责任 4.1 合同期内,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防火、防灾、防盗义务;因未履行上述义务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4.2 受让方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如需改造消防设施,须事先经转出方书面同意,由受让方自行完成验收备案,并承担相关全部责任。 4.3 受让方为标的消防主体责任单位,自行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转出方不保证消防手续的办理结果,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出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五、装修及改动要求 5.1 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修或改动前,须将方案报送转出方审核,受让方对其装修、改动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5.2 若装修、改动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要求需恢复原状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5.3 受让方不得损坏房屋及原有设施。确需改动设施、加装夹层等的,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依法办理政府审批手续,并报转出方备案;施工方需按照原设计要求规范施工,不得损害建筑结构、防水层等,相关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房屋转让与转租 6.1 合同期内,转出方有权转让该房屋,转让前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受让方,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受让方须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购买,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6.2 受让方不得将标的抵押或作出其他无权处分行为,否则转出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6.3 受让方转租标的,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向转出方承担转租部分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新承租人的一切行为后果均视为受让方自身行为所致。 七、保险要求 7.1 受让方须为标的内自有财产投保财产一切险,开业后7日内须向转出方提交保单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供存档),并保证租赁期限内保险持续有效。 7.2 若受让方未按规定投保、保险失效或保额不足导致赔偿不足的,标的内外受让方财产损失及由此引发的转出方、第三方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特殊事项 8.1 受让方已知晓标的存在未到期承租商户,合同签订后,该等承租关系由受让方全部承接,受让方承担出租人全部管理义务,并与商户签订主体变更协议;转出方及大连北市万盛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原出租人任何权责。 8.2 受让方按原承租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因受让方调整合同内容、装修停业等行为导致违约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受让方原因解除与原商户承租合同的,受让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转出方或大连北市万盛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等)的,由受让方全额赔偿。 8.3 转出方或大连北市万盛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取的商户租赁期内租金,可用于抵扣受让方应付租金,或由双方协商另行处理。 8.4 标的内影院因涉及诉讼暂无法交付,交付前该场地租金可从受让方应付房屋租金中扣除,交付后受让方按约定正常支付租金;受让方不得就影院交付问题向转出方或大连北市万盛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主张任何责任。 8.5 受让方须承接大连北市万盛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不少于10名员工,并与该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8.6 合同期满未续约或提前解除的,受让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建及新增设施(固定且不可整体移动的)等投入,无偿归转出方所有,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九、保密声明 9.1 无论本合同是否签订、履行或终止,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 ||
| 限制条件 | 1.禁止改变标的用途。2.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附属设施。3.交易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 |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 ||
| 合同签订规定 | 同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规定的要求,与受让方签订合同。 | ||
| 交接规定 | 同意按照《网络竞价须知》规定的要求,与受让方进行资产资源交接。 | ||
| 备注 | |||
| 转出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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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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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大连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
| 履约保证金 |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农交中心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及补充会员信息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农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出方和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流入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流转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出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报名咨询人 | 报名咨询人联系电话 |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 ||
| 网上报名地址 | 现场报名地址 | ||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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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披露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