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6年01月27日
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303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并于****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39.3037 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39.3037 万元;
采购需求: 凯旋机动车工会服务站室内装饰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查询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后)。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吕传莹
电话:0431 -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赵岩
联系方式:0431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吕传莹
电 话: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赵岩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