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项目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6年01月27日
宁德市****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组织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项⽬⼯程(⼆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 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永信恒昌⼯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 动。
1.项⽬名称: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项⽬⼯程(⼆期)
2.项⽬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工程预审金额(元): 280321.00
下浮率:K=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6350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635.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城中村消防安 |
1 |
元) |
项 |
建筑业 |
产品 |
263502 |
||||||
否 |
||||||
全改造项目工 |
程(二期)
4.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 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的打印件)。(2)查询结果的 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 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 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 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磋商文件其 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业采购)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 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 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 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 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其它资格证明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拟派 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 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 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 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件时间、地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01⽉27⽇⾄2026年02⽉02⽇(提供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 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电⼦报名:投标⼈应在本项⽬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件的期限内,将汇款凭证截图及《购买采购⽂件登记表》(格式附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
(****@163.com)。
7.采购⽂件售价:300.00元。
8.⾸次响应⽂件递交截⽌时间及地点:
8.1截止时间:2026年02⽉06⽇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从磋商⽂件开始发出之⽇起⾄供应 商提交⾸次响应⽂件截⽌之⽇⽌不得少于10⽇)。
8.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永信恒昌⼯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宁德市东侨经 济开发区****02室)递交响应⽂件,否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 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公告第8条款,若与更正公告(如有)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作日。
11.采购⼈:宁德市****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邮编:3521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永信恒昌⼯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02室 邮编:352100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汤雅宁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