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第2次招标)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6年01月24日
中基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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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评审-投标文件的质量、响应性”由“...投标文件响应性 (3分) (2)投标文件存在非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负偏离,每项扣0.5分,最多扣3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响应性 (3分) (2)投标文件存在非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负偏离,不响应招标文件专题,每项扣0.5 分,最多扣3分,不响应长协报价扣2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同类设备/材料业绩”由“(1)根据提供的类似业绩的数量情况在4台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每增加一台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修改为“(1)根据提供的类似每一台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3.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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