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及清运项目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6年01月23日
信息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房屋征收拆除及清运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分值设置过高,是否存在商务评分要求设置过高,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回复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在100分以下的不得分;100≤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102.5分的得1分;102.5分≤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105分的得2分;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105分的得3分。(评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总分计为100分。)
二、澄清及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人民币大写:叁仟零肆拾伍万陆仟玖佰陆拾捌元肆角贰分。(小写:****.42元)。投标人请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张银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王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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