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州升发医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招标公告(原标题:关于恩施州升发医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6年01月23日
我院已依法受理恩施州****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入围我省一级,我州二、三级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与恩施州升发医药有限公司未有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牵连事项。
3.截止****,申报机构全省范围内无连续三年未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且未结破产案件少于10件(含本数,由入围所在地法院出具证明)。
4.申报机构委派办理该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具备破产案件成功办理经验,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材料提交
1.报名材料应包含:(1)申请书(含工作方案、收费标准);(2)承诺书(含没有法定回避情形等内容);(3)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材料提交时间:****17:00前。
3.报名材料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921室(不接受邮寄),联系电话: 0718—****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工作方案中需含团队组成人员名单,若未按承诺方案履职或变更团队人员,则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
2.申报机构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如州外机构经选定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需遵守恩施州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管理规定。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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