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湖北颐合尚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竞选清算组的招标公告(原标题: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湖北颐合尚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竞选清算组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6年01月22日
关于选任湖北颐合尚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一案竞选清算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宜昌市****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颐合尚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管局。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以上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至申报日未结破产案件不超过3件。
(五)申报机构未参与湖北颐合尚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解散、申请强制清算诉讼。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线下提交书面申请书一份及与申请书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至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803办公室。
(二)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中介机构的规模、经验、业绩、拟从事本案清算工作的具体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和业绩等情况;
2.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3.申报机构拟参与本院清算案件竞争清算组的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清算费用时自愿放弃清算组报酬的承诺书,以及自愿接受法院对清算组报酬调整的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和选任方式
申报期限截止至****下午17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后确定3家申报机构委托宜昌市****
报名联系: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许多
电话:****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