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10#、11#宿舍楼周边配套工程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到
点击登录查看免费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并于****09点30分前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送达至
点击登录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新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10#、11#宿舍楼周边配套工程
预算金额:****.96元
最高限价: ****.96元
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暂定6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可在****至****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点击登录查看(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30号)免费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qq.com)(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大厅),地址:宁都县****
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二)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开标前提供伍万柒仟元整(¥:57000元);
1、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须在****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采购代理指定账户(银行转账并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 号:**** ;
备 注:****
2、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响应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后,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价的5%(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提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号:********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七、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甲方次月支付上月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准确无误且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经甲方核验无误后方可进行支付,否则甲方付款期顺延或者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谢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