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原标题: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全部类型辽宁盘锦2026年01月22日
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 分 - 11:00,下午 13:30 - 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点击登录查看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点击登录查看拒绝受理)。现场领取。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2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2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盘锦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HR-FWCS-****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石油石化智能创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初稿,初稿修改次数不低于2次,
最终版需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甲方取得盘锦市****
批通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 人民币 500 元/本,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100 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 分-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加盖单位公章,(注: 盖有电子印
章的无效)到点击登录查看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
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点击登录查看
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点击登录查看
2026 年 1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 系 人: 王一伦
电 话: 0427 -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齐红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