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军区长沙第四离职干部休养所北侧停车场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6年01月21日
| 项目概况 省军区****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省军区长沙第四离职干部休养所北侧停车场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82 | ****.82 |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 月22日起至2026年1 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点击登录查看(湖南湘江新区****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2月2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湘江新区****点击登录查看)。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1 月22日起至2026年1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点击登录查看(湖南湘江新区****
2、本项目磋商公告及文件中“近三个月”指“2025年10-12月连续三个月”。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电 话:**** |
| 地 址:长沙市****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谢先生 |
| 电 话:**** |
| 地 址:湖南湘江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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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