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6—2028年遂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全部类型四川遂宁2026年01月21日
关于公开征集2026—2028年遂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技能遂宁”建设,规范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优化培训资源供给,提升培训质效,根据《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2028年遂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培训资质和能力的各类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工匠学院等。
二、基本条件申请纳入2026—2028年遂宁市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的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任务相匹配的培训场所(非自有场地的,使用期限须覆盖2026—2028年征集周期的合法有效证明)、设施设备及师资力量,且培训场地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三)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培训质量保障体系;
(四)近三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过程规范、资料完整、成效明显;
(五)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可按要求接入并使用“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实现培训全过程线上监管;
(六)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及资金管理规定,并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未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年检或评估不合格、办学许可证失效或处于整改期等情形。
三、特殊情形放宽条件对于由政府主导建设或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工匠学院等,其依托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等)申请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时,在满足本通知第二条第(一)(三)(五)(六)款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以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若依托单位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但其运营的基地或学院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式认定、授牌、共建协议或备案文件,可视同具备相应培训资质;
(二)培训业绩要求。“近三年连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可放宽为:“自基地或学院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已规范开展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申报时须提供完整的培训实施方案、学员名册、考勤记录、考核结果等过程性佐证材料;
(三)师资与设备要求。允许整合共享依托单位内部或合作单位的优质师资及先进实训设备资源。申报时须明确列出可用于补贴性培训的核心师资团队名单(含专业方向、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及关键实训设施清单,并书面承诺在培训实施期间保障其可用性和稳定性;
(四)场地要求。基地或学院现有场地可视为满足培训需求,不要求依托单位必须拥有独立产权。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如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等),且使用期限须覆盖2026—2028年整个征集周期。
四、申报程序(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遂宁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请注意,《申请表》与佐证材料需分开装订,其中佐证材料的封面和封底须使用白色A4纸胶装。
(二)材料提交。请于****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联系人:何鑫;电话:0825-****;邮箱:****@qq.com)。
(三)审核评估。市****
(四)公示入库。审核通过的机构名单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纳入《遂宁市2026—2028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一)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信息,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县(市****
(三)纳入目录的机构须严格依照培训标准组织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与资金安全,自觉接受全过程监管。
附件:《遂宁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