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物流枢纽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百色2026年01月20日
百色物流枢纽港-产业协作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15:00:00 |
| 发布单位:百色物流枢纽港-产业协作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百色物流枢纽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百色物流枢纽港-产业协作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绿化工程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WLPT-LWZB-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色物流枢纽港-产业协作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百色市****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百色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百色物流枢纽港-产业协作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绿化工程。 包件划分: 绿化工程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01 月 20日15 时至 2026年 01月 25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30日 15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点击登录查看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点击登录查看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百色市**** 联 系 人: 李晨曦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2026年 01月20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以上人员。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1.设备年限均需在5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但不局限于以上设备及数量,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整。投标人须参考设计图纸,施工所需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2.其中常规机械设备进场时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船舶船龄应小于10年,特种设备中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进场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 3.特种设备进场前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资格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