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采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TGP-202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1月19日
| 点击登录查看 天津市****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采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碧桂园时光小镇2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采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宝坻区玉都商业中心 21-3)。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芳芳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