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总工会关于送万福、进万家2026年“万福迎春”书法公益活动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贺州2026年01月17日
为了丰富全市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氛围,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举办送万福、进万家2026年“万福迎春”书法公益活动,此工作委托具备有履约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确定合格供应商。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送万福、进万家2026年“万福迎春”书法公益活动。
二、项目经费预算
此次活动经费预算3.5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承办单位与点击登录查看加强沟通,每场安排2-3名具有市级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的书法家,开展书法公益活动。
(二)开展数量:7-9场,每场活动数量不少于300副春联,300个福字。
(三)活动时间:2026年1月下旬到2月上旬。
(四)活动地点:贺州市范围内。
(五)其他要求:1.物料制作(含:春联纸、墨汁、毛笔、马年背景板、横幅、宣传品、礼品袋、“福”字斗方等)。
2.劳务与创作(含:书法家的创作劳务补助、午餐补贴、保险费用)。
3.场地与布置(含:背景墙(桁架+喷绘)、音响、横幅)。
4.宣传与报道(含:摄影摄像、短视频制作、媒体通稿撰写与发布、线上平台推广等)。
四、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询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实施内容提供报价文件并密封递交,在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报价;
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提供本项目实施且保证服务质量的方案;
(四)完全符合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条件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要明确承诺“我单位完全符合《点击登录查看送万福、进万家2026年“万福迎春”书法公益活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中所列举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所有条件”;
(五)报价表(根据采购需求自行制作);
以上报价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合格供货商应在****16: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到贺州总工会办公室(点击登录查看4楼4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湘,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贺州市****
七、确定中标供应商办法
由点击登录查看组成的本次项目采购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估。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需条件、所提供的实施方案最优,所报价未超过预算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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