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吉辽河水库灌区扫尾工程——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6年01月15日
花垣县吉辽河水库灌区扫尾工程——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辖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
一、招标条件
本花垣县吉辽河水库灌区扫尾工程——
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5.44687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花垣县吉辽河水库灌区扫尾工程——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花垣县吉辽河水库灌区扫尾工程——
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花垣县水利局综合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花垣县水利局综合办公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花垣县水利局纪律检查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花垣县****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长沙市****
联系人:黄佳玲
电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花垣县吉辽河水水库灌区扫尾工程——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花垣县吉辽河水水库灌区扫尾工程——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NCH - 2025 - ZFCG - 059
3、采购预算:****.77元;
最高限价:****.7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1 | 花垣县吉辽河水水库灌区扫尾工程——左干渠末端电排工程 | 1项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是0否(√) | 是()否(√) |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
3.2、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截图(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项目人员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在建项目,将视为无效投标);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为以上岗位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至****,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分公司(湘西高新区****
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给:花垣县水利局综合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花垣县水利局综合办公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