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百户湾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二十年经营权招标公告(原标题:恩施市百户湾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二十年经营权)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6年01月14日
| 标的名称 | 恩施市百户湾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二十年经营权 |
| 标的概况 | 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恩施市百户湾国有林场42378.19亩森林资源二十年经营权。具体包括42378.19亩经济林建设、抚育采伐有偿使用权和19400.00 亩林下空间使用权。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项目信息 | 一、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恩施市百户湾国有林场42378.19亩森林资源二十年经营权。具体包括42378.19亩经济林建设、抚育采伐有偿使用权和19400.00 亩林下空间使用权。 二、项目规模:林地总面积42378.19亩。具体位置为渣水坪至道路湾、一溪湾至五溪湾、格家垭至翁家湾、火石坡至马鬃岭、马鬃岭至格家垭林班(含青山分场、铁厂河、石乳关)。林种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主要树种为落叶松、杉木、柳杉等。 三、经营权出让期限:20年(含标的项目建设期限:36个月),自《经营权有偿使用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至2045年。实际起算日期以协议签署日为准。 四、经营权出让项目的核心任务:受让方在经营期限内负责全部投资建设(包括经营权费用、林木资源整理、基础设施建设、药材种植、管护、采伐及市场营销等全部支出,不与政府结算),并获得百户湾林场42378.19亩林地的排他性经营权、林木经营权及林下资源使用权。 五、受让方经营期内的两大工程: 1、林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工程:林地清理、地力培肥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4.2km、林间道路3.4km、防火通道12km以及智慧农业与管理系统的建设,全面提升林场管护与生产能力。 2、生态林下经济种植工程:总计19400亩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大黄:3300亩 (年产干货109.20万斤);贝母:4500亩 (年产干货48.74万斤);黄连:4000亩 (年产干货18.05万斤);黄精:3000亩 (年产干货40.61万斤);党参:3600亩 (年产干货48.74万斤);羊肚菌:1000亩 (年产干货6.32万斤)。此外,可通过合规的间伐作业,每年获得约3150m3的木材收入。 六:投资与回报模式:受让方需自行筹措100%的项目资金(包括前期费用、建设、运营等全部支出),经营期内通过自主经营,销售林下中药材(大黄、贝母、黄连、黄精、党参、羊肚菌)及合规采伐的木材以获得投资回报。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出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经营权出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经营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恩施市****点击登录查看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协议对受让方的运营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并按出让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经营期满后,受让方需将标的物经营权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恩施市****点击登录查看作为出让实施主体进行挂牌出让。 11、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经营权有偿使用协议》中相关约定为准。 |
| 委托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市 |
| 注册地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5452N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沈娟 |
| 成立日期 |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与出让方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按照有偿使用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缴纳交易价款。 3、本次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按要求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 4、出让标的成交后,由出让方负责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 5、本次出让标的的成交后出让方只提供湖北省非税专用收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鹏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经营权出让项目出具的《市****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出让。经确认的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原账户无息退还。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原账户无息退还;未竞得出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让方的经济赔偿,经出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出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出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出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结果确认书及有偿使用协议或放弃受让的。除非出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受让方 |
| 评估信息 | 本项目标的由转让方聘请湖北鹏证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鹏证资评报字【2026】第010802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