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一期工程(填海及软基处理) 第一阶段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一期工程(填海及软基处理) 第一阶段施工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地基处理范围包括2块,ZP4-1区(面积6.3万m2)、ZP5-1区(面积2.2万 m2),现状均为陆域。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水泥搅拌桩、袖阀注浆)、不停航(运)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涉铁保护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包括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挖掘机、渣土车、压路机、炮机(破碎机)、洒水车、高架潜孔钻机、深层水泥搅拌桩机、袖阀注浆泵、柴油发电机、装载机等乙方经营许可范围内的机械,机械租赁,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进场施工要求。
2.2.2进场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陆续进场,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
2.2.3交付地点:中交四航局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一期工程(填海及软基处理)第一阶段施工项目施工现场。
2.2.4保留金及工人工资保证金:
2.2.4.1保留金:每期结算租金的10%。
2.2.4.2工人工资保证金:每期结算租金的5%。
2.2.5支付条件:投标人应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的结算表经招标单位审核完毕,经由项目经理签单确认后结算租金,招标单位按当期机械租赁费用的 85 %支付给投标人。
2.2.6最高限价:无
2.2.7 各投标单位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进行投标,每个投标单位允许中1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现场要求。
3.4 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一定年限的机械设备租赁经验,近5年内至少有1项机械设备租赁项目的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
3.5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19:00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 1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费收取
4.2.1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标费用为300元,请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本次标书费概不退回,汇款时请备注:“深圳机场北货运区及配套站坪项目一期工程(填海及软基处理)第一阶段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单位全称”以便查询,未按要求备注及邮件发送的,导致费用无法核对的,视为未完成资料费缴纳,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不退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915R
地址:江门市****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财务联系人:李烨;联系电话:****4.2.2 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招标单位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4.2.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1-19 19: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26 1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投标相关事宜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6.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支付流程
6.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6.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6.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4.5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