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客四分公司安保部采购消防器材维修服务询比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JP - 2025 - ZB056)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客四分公司安保部采购消防器材维修服务
项目名称:HJP - 2025 - ZB056
首次询比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比公告
更正内容:
- 原询比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项目的投标;
(8)被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询比;
(9)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站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原询比公告中“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 原询比公告中“参选文件提交时间”:
参选文件提交时间:****13时30分。
现更正为: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项目的投标;
(8)被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询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 参选文件提交时间:****13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比公告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静洋大厦6层
项目联系人:李瀚
联系方式:****
延期开标:**** 13: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静洋大厦6层
联系人: 李瀚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